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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通知要求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

据悉,工信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在销售时粘贴有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同时,这些企业也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填报相关车型能耗标识数据,并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查询”网站向公众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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